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无效决定,韶音科技赢得“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近日,北京辰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请求人深圳市韶音科技有限公司的无效宣告请求,专利权人为苏州索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567687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案件编号5W134426),决定宣告专利号为202121612934.2、名称为“一种弹片及一种骨传导发声装置”的发明专利全部无效。
该无效宣告请求的胜利,为韶音科技针对竞争对手的系列诉讼战略提供强力支撑。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权利要求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我方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论述:证据1为韶音科技公开的现有技术,通过该现有技术的记载,已经公开了本案权利要求1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虽然专利权人在无效过程中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包括两个并列技术方案,但技术方案一仍然不具备新颖性,请求人的认定得到了合议组的支持,技术方案二的技术手段也被证据4公开了,也不具备创造性,同时,从属权利要求的附加技术特征也不能为本案带来创造性。合议组接受了我方的上述观点,进而宣告该专利权全部无效。
辰权拥有10余位专职知识产权律师和专利诉讼代理人,涉诉类案件胜诉率接近100%,其中包括美的集团与莱克电气系列专利无效案、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原中航锂电)系列专利无效案、歌尔集团与深圳信维系列专利无效案、极智嘉机器人与海柔机器人系列专利无效案、东阳光药业与勃林格殷格翰专利无效案等众多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辰权针对每一专利纠纷诉讼案件均会成立包含法律专家和技术专家在内的工作组,从法律层面和技术层面的各个维度对案件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处理,这也体现了辰权诉讼和无效团队客户为本、专业至上的服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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